省級農業部門負責農藥的驗證工作,以下簡稱省級農藥的驗證機構協助農藥登記的具體工作,I農藥配藥順序表1無論用什么農藥的混合順序都要準確,葉面肥和農藥等的混合順序,農藥標準是農藥產品質量技術指標及其相應的檢測方法是標準化的合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農藥的注冊行為,加強農藥的注冊管理,確保農藥的安全有效,根據農藥的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農藥的注冊行為,加強農藥的注冊管理,確保農藥的安全有效,根據農藥的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應當使用農藥進行注冊。未依法取得農藥-0/登記證書的,按假農藥處理。第三條農業部負責農藥的全國注冊管理,組織成立農藥注冊評審委員會,制定農藥注冊評審規則。農業部下屬負責農藥核查的機構負責全國農藥登記。

省級農業部門負責農藥的驗證工作,以下簡稱省級農藥的驗證機構協助農藥登記的具體工作。第五條農藥報名應當遵循科學、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則。第六條鼓勵和支持對安全、高效、經濟的農藥進行注冊,加快淘汰對農業、林業、人畜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具有高風險的農藥等。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條農藥的名稱應當使用農藥的中文通用名或者簡體中文通用名,植物來源名稱農藥可以用植物名稱加提取物表示。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農藥的管理,保證農藥的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護農林生產和生態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藥是指用于防治危害農業、林業的害蟲、嚙齒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前款規定的-0包括以下不同用途的類別:1 .預防和控制危害農業和林業的病蟲害,包括昆蟲、蜱、嚙齒動物、軟體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2.儲存和加工場所病蟲害的預防和控制;3.植物昆蟲生長的調節;4.農業和林業產品的保存或保藏;5.預防和控制蚊、蠅、蟑螂及其他有害生物;6.危害河流、堤壩、鐵路、碼頭、機場、建筑物等場所的有害生物的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