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范圍是指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的經營范圍,依法在企業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工商機關核準經營Subject經營登記核準范圍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準。超范圍 經營指經營主體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的范圍從事活動的行為經營。經營想在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如果超范圍 經營,就屬于無證經營。如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
如果超范圍 經營情節嚴重,可以構成違法犯罪經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暫扣和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登記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開業的;擅自變更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準登記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未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偽造、涂改、出租、轉讓、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4、農藥(不含危險化學品法律分析:經營農藥產品公司,經營范圍主要包括:生產、銷售用于林業除草、殺作物的化肥、農藥原料等服務。例如:化學農藥、有機化學品、無機化學品、高分子納米材料、耐火隔熱制品的制造、加工和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是從事本企業生產和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零部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以及本企業的飼料加工和三供一補業務。
工業鹽零售。從事港區貨物裝卸和倉儲經營。法律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但經營衛生用農藥除外。農藥經營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具有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熟悉農藥管理法規。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人員經營具有與其他商品和飲用水源生活區有效隔離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場所,配備與所申請農藥相適應的防護設施經營并具有與所申請農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臺賬記錄經營以及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等制度。
5、超 經營范圍法律解析:超范圍 經營指經營主體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的范圍從事活動的行為經營。超出經營范圍從事活動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經營的公司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范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