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登記員屬于什么,農藥產品登記員
第三條農業農村部負責對農藥-1/試驗單位的認定和登記試驗進行監督管理,具體工作由農業農村部負責農藥驗證的機構承擔。登記分為以下三類:(1)品種登記:有效成分尚未登記通過農藥擬申請品種登記;(二)補充登記:活性成分已登記通過農藥品種,劑型(含含量變化)或適用范圍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補充登記。1、農藥管理條例(2022修訂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農藥的管理,保證農藥的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護農林生產和生態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藥,是指用于防治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
更新時間:2024-03-31標簽: 農藥登記農藥登記員屬于什么 全文閱讀